這意味著什么:在集體訴訟期購買了EHang證券的人士可能有資格獲得賠償,而且可以通過風險代理費安排,免去任何自付費用或花銷。
接下來該如何做:如需加入EHang集體訴訟,請訪問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034.html、撥打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發送電子郵件至pkim@rosenlegal.com或cases@rosenlegal.com聯系Phillip Kim律師,了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信息。律所已經提起了集體訴訟案。如果您希望擔任首席原告,則必須在2021年4月19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首席原告是代表其他集體成員主導訴訟的代表方。
為什么選擇ROSEN LAW:我們鼓勵投資者選擇有資質且在擔任領導職務方面有著成功可查記錄的律師。通常,發布通知的律所并無可相比的經驗或資源。Rosen Law Firm在全球范圍內為投資者提供服務,專注于證券集體訴訟和股東派生訴訟。Rosen Law Firm曾針對一家中國公司發起了迄今規模最大的證券集體訴訟,并成功達成了和解。Rosen Law Firm曾因其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數量,于2017年被ISS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Services評選為排名第一的律所。自2013年以來,Rosen Law Firm每年都進入了該榜單的前三強,而且為投資者追回了數億美元的資金。律所僅在2019年便為投資者追回了超過4.38億美元的資金。2020年,創始合伙人Laurence Rosen被law360評選為“最佳原告律師”(Titan of Plaintiffs’ Bar)。律所的眾多律師都得到了Lawdragon和Super Lawyers的表彰。
案件詳情:本訴訟認為,被告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做出了虛假和/或誤導聲明,以及/或者未能披露:(1) Ehang聲稱其EH216在歐洲和北美通過了監管批準,但該批準僅適用于無人機,而非載客;(2) EHang與其所聲稱的主要客戶之間的關系是虛假的;(3)自從其ADS于2019年12月在納斯達克開始交易以來,EHang僅實現了其報告銷售額的一小部分;(4) EHang的生產設施事實上是空的,缺乏證據表明其擁有先進生產設備或員工;以及(5)因此,EHang在所有相關時間的公開陳述均嚴重失實并具有很大的誤導性。訴訟稱,當市場了解真實信息之后,投資者便蒙受了損失。
如需加入EHang集體訴訟,請訪問http://www.rosenlegal.com/cases-register-2034.html、撥打免費電話866-767-3653或者發送電子郵件至pkim@rosenlegal.com或cases@rosenlegal.com聯系Phillip Kim律師,了解有關集體訴訟的更多信息。
上述訴訟的集體尚未得到認證。在此之前,除受聘之外,律師將不會為個人提供法律服務。個人可自行選擇聘請律師,也可以作為缺席集體訴訟成員,且目前無需采取任何行動。投資者在未來任何可能的賠償中的分成金額大小與其是否作為首席原告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