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6 月 9 日,遼寧沈陽某體育公司舉辦了“泡泡跑”活動,該活動以路跑活動為
名,在活動中引入大批衣著暴露,舉止豪放的美女表演、陪跑,并將部分活動參與者設定為
“單身可約”,以異性魅力相互吸引為主題邀請市民參與。





據多方媒體報道,該活動有萬人參加,其中大部分為 90 后,年齡在 20 歲左右。在采訪
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比基尼女郎”尷尬的告訴記者:“我們受雇于主辦方,混在人
群當中增加氣氛,由于人多難以保護自己,姐妹們都在不同程度上被年輕人揩油,還有個別
的被男生放倒在地上搓泡泡”。
目前全國娛樂路跑發展迅猛,競爭激烈,“四季跑”、“電光炮”、“彩色跑”“泡泡
跑”等活動相繼出現,由于市場容量有限,贊助商相對固定,一些活動的主辦方為了商業利
益逐漸調低道德底線,不惜用“三俗”的營銷方式吸引眼球,增加商業關注度。
2014 年 10 月份,國務院頒布了 46 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 促進體育消
費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46 號),政府正式放開對體育活動的審批,體育產業成為
國策,體育消費成為擴大內需的重要增長點。與此同時,“三俗”的體育營銷方式也在蔓延,
對社會、家庭和兒童都產生了不良影響。建議各地政府加強引導和監督,規范賽事程序,避
免以發展全民健身為名,大行“三俗”營銷之事,進而損害全民健身運動的健康發展。